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时间:2020-09-29 13:10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0年9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明确,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其中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为首要任务。
  要求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基本完成平原地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基本建成无散煤区。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允许使用“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等方式取暖。
  政策支持方面,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继续支持清洁取暖试点地区农村“煤改气”“煤改电”运营补贴。向农村低收入人群倾斜,对特困群体采取兜底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居民“煤改气”采暖期天然气门站价格不上浮。‍
  文件如下: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部研究起草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电子件请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未反馈请允许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许硕
  电话:(010)65645572
  传真:(010)65645580
  邮箱:dqsgdy@mee.gov.cn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9月2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省(市)生态环境厅(局)。

 

注:本文章转载自生态环境部,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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