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光热发电》

时间:2023-10-24 20:28来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10月2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1)》等4项方法学的通知。
  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制定发布了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四等4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其中,《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光热发电(CCER-01-001-V01)》指出,并网光热发电项目兼具绿色发电、储能和调峰电源等多重功能,能够安全、高效、长时储存能量并且稳定供能,可为电力系统提供长周期调峰能力和转动惯量,是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有效手段,对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积极作用。并网光热发电项目将太阳能转换为热能以替代化石能源发电,避免了项目所在区域电网的其他并网发电厂(包括可能的新建发电厂)发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本方法学属于能源产业领域方法学。符合条件的并网光热发电项目可按照本文件要求,设计和审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以及核算和核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减排量。
  本文件适应用于适用于独立的并网光热发电项目,或者“光热+”一体化项目中的并网光热发电部分,且并网光热发电部分的上网电量应可单独计量。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行业发展政策。
  此外,造林碳汇方法学适用于乔木、竹子和灌木荒地造林。
  并网海上风力发电方法学适用于离岸30公里以外,或者水深大于30米的并网海上风力发电项目。
  红树林营造方法学适用于在无植被潮滩和退养的养殖塘等适宜红树林生长的区域人工种植红树林项目。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是指导特定领域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的主要依据。
  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类社会主体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方法学,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项目减排效果按照方法学等核算核证后可以在市场出售并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常态化开展方法学的评估、遴选工作,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逐步扩大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支持领域。
  文件全文见下:
  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工作,我部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光热发电(CCER-01-001-V0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海上风力发电(CCER-01-002-V0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红树林营造(CCER-14-002-V01)》。现予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0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注:本文章转载自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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