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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行业标准《光伏与熔盐储能一体化发电工程设计导则》正式发布

6月30日,《光伏与熔盐储能一体化发电工程设计导则》(NB/T 11809-2025)经国家能源局批准正式发布,该导则由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中南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与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新能源)牵头编制,将于2025年12月30日起实施。

该导则的发布实施,填补了光伏与熔盐储能一体化发电设计标准空白,尤其是对光伏发电的内网支撑要求、光伏发电向熔盐储热的能量转换要求、一体化系统功率预测等提出了执行标准,对推动新能源与熔盐储能一体化发电工程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场景更迭 标准先行

2021年,中广核德令哈200MW光热+800MW光伏光热储一体化项目的可研编制阶段,中广核新能源与可研编制单位中国电建中南院针对光伏如何与熔盐储热结合的应用场景和技术要求进行了讨论,双方决定共同立项申请编制光伏与熔盐储能一体化发电相关技术标准。

2022年,随着中广核阿里雪域高原零碳光储热电项目的推进,在阿里薄弱电网背景下,大容量的光伏发电如何稳定可靠地给阿里狮泉河镇绿色供热的技术问题进一步凸显,中广核新能源会同中国电建中南院,对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国内熔盐电加热器厂家进行多次调研交流,一致认为光伏与熔盐储能一体化发电的技术标准的推进迫在眉睫。

技术先进 特色鲜明

本导则适用于光伏与熔盐储能一体化发电工程设计工作,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原则,认真总结了近年来光伏与熔盐储能一体化发电工程实践经验,重点规定了光伏与熔盐储能一体化发电工程的场址选择、一体化发电系统、功率预测与运行控制、工程布置、电气与控制等方面的设计要求,一体化发电系统配置参数需综合多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反映了一体化发电工程的先进理念和技术方法。

导则所涉及的有关技术内容,特别是涉及到安全、环保的要求与现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协调一致。导则实施后,将有效通过统一设计准则,保障工程安全高效运行,支撑可再生能源发展。

多方协作 共促发展

本导则由中国电建中南院联合中广核提出,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归口;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飞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佳洁能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旭孚(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参与编制。本规范广泛征求了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工程投资方、建设单位、设计院以及电力系统等多方意见,经过专家评审会论证,最终形成了科学规范的技术导则。

随着机制电价交易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大量新能源发电将与熔盐储热深度融合,实现新能源发电的跨时段的消纳,本导则将进一步助力提升我国新能源发电的消纳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