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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11月21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会同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细则依据《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等文件制定,旨在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规范西藏电力市场运营,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细则涵盖市场成员管理、交易品种方式与价格机制、市场运营、合同管理、计量结算、绿色电力交易、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风险防控等十五大核心章节,明确了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年度、月度、月内等多周期交易组织流程,同时纳入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规则,将优先发电计划纳入中长期合同管理,支撑西藏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与绿色低碳发展。

关于公开征求《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西藏电力市场建设运营,维护西藏电力市场秩序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依据《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会同自治区能源局组织编制了《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于2025年12月21日前发送至schzj@nea.gov.cn,并请注明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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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西藏自治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