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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学习讨论会召开

12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能源〔2025〕1645号)。《若干意见》明确了未来五年光热发电的总体目标、规划布局、市场培育、技术创新及政策保障等核心内容,为行业跨越式发展锚定方向。12月24日,国家太阳能光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简称:联盟)与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太阳能热发电专委会(简称:专委会)组织召开了《若干意见》学习讨论会。

会议由联盟副理事长刘路平主持,议程围绕政策学习与行业研讨两大板块进行。首先,联盟/专委会秘书长杜凤丽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对《若干意见》进行了逐章逐字学习。

为进一步推动光热发电产业发展,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一系列举措,其中包括:在大型能源基地中合理配置光热发电规模,重点建设一批以光热发电为主的支撑调节型电站;优化电站运行方式,充分发挥光热发电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作用,支持光热电站通过电力市场实现系统调节功能;鼓励技术创新,推动光热产业降本增效,建立健全系统发展机制;同时,围绕项目投融资支持、电力市场制度完善、绿电价值提升、土地要素保障等方面,制定配套支持保障举措,全方位助力光热发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特别邀请联盟副理事长、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新能源研究院陆上能源部主任/正高级工程师王昊轶和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金建祥,分别从政策落地与产业实践角度分享洞见。王昊轶认为,光热发电兼具调峰与长时储能双重优势,在西北地区新能源消纳和电力系统调节中不可或缺,《若干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释放其系统价值;金建祥则指出,政策明确电价相关支持方向,精准回应了行业诉求,但仍需明确光热独立于风电光伏的机制电价,目前青海独立的光热机制电价政策走在全国前列,期待其他省份加快跟进细化。

自由讨论环节,参会代表聚焦政策的总体目标展开讨论——“积极推进光热发电项目建设,不断拓展光热发电开发利用新场景,保障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到2030年,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技术实现国际领先并完全自主可控,行业实现自主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成为新能源领域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新产业。”

会议最后,刘路平副理事长总结表示:《若干意见》全面汇聚、吸收了近年来国家光热产业发展相关战略研究成果,清晰界定了光热发电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基本定位与功能作用,明确了“十五五”光热产业涉及技术、经济、规模以及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明确了光热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的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明晰了促进光热产业规模化发展的系列政策举措。应该说:《若干意见》对提振光热产业各市场主体信心、促进光热产业规模化发展必将发挥“里程碑”意义的积极作用。据悉,联盟将整理汇总本次会议专家核心观点,为2026年全国两会相关建议材料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