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1号公告,批准发布25项地方标准,其中包括《零碳产业园配套新能源规划编制规范》(DB15/T 4265-2026),并于2026年2月15日实施。该标准填补了内蒙古自治区零碳产业园配套新能源规划领域的地方标准空白,为区域产业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据公告,本文件规定了零碳产业园配套新能源规划报告编制的总体要求、基础资料、新能源建设条件、新能源建设方案、外部影响评价、保障措施、结论及建议等。本文件适用于零碳产业园配套新能源规划报告编制。低碳产业园配套新能源规划可参照执行。新能源发电包含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其他新能源利用形式可参照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据了解,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于2023年正式立项,由太阳能光热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院新能源研究院指导内蒙工作组牵头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组建专业技术团队,立足内蒙古风光资源禀赋,结合自治区内零碳产业园实践经验,以及2024年以来国家建设零碳园区任务和自治区零碳园区培育方案等要求,经多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历时3年最终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标准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