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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能源〔2025〕1645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我省率先在全国印发实施《青海省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务实举措推动光热发电产业由示范引领迈向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新阶段。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一)制定《措施》是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三次来青考察,擘画了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高质量发展路径,特别是2025年6月总书记第三次亲临青海考察,要求我省“着力培育体现本地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国家《若干意见》提出,光热是实现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传统能源的有效手段,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有效支撑。制定《措施》是我省落实国家能源部署、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必然要求,更是我省聚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战略选择。

(二)制定《措施》是优化能源结构的内在支撑

“十四五”以来,我省新能源发展速度前所未有,截至2025年底新能源装机超过6000万千瓦,较2020年翻一番,新能源全年发电量超过600亿千瓦时,装机与发电量占比“双主体”地位更加巩固。“十五五”期间,我省将持续推动新能源扩量提质,力争装机超过1亿千瓦,可靠替代能力进一步提升。光热发电具有清洁发电与储能调峰双重优势,能够有效破解风光间歇性波动,展现出与火电相当的调峰性能和基础电源潜力。制定《措施》既是我省持续推动新能源规模化发展、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的重要支撑,也是增强能源供应韧性、推动绿色转型的内在需要。

(三)制定《措施》是打造“中国光热之都”的核心抓手

青海光热技术可开发量达10亿千瓦,拥有约10万平方公里可利用“沙戈荒”土地,综合条件居全国首位。我省光热产业发展基础扎实,已建成和在建项目规模均领跑全国,并率先开展30万千瓦等级大容量光热项目示范。“十五五”期间,我省将全力推动光热规模化发展,聚力打造“中国光热之都”,力争到2030年全省光热发电在建在运总规模达到800万千瓦、在运装机规模突破500万千瓦。制定《措施》既是护航光热产业规模化发展的政策保障,更是我省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抢占发展新赛道的关键抓手。

二、主要内容

《措施》紧扣国家《若干意见》要求,聚焦青海光热产业发展难点堵点,提出分年分批推动实施、健全要素保障机制、强化价格支持政策、鼓励拓展应用场景、推动参与电力市场、探索自建厂用电源、聚力科技创新攻坚、扎实开展技术示范、争取国家金融支持、加强光热国际合作共十条具体举措,为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提供清晰指引,推动产业实现市场化、高质量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稳定发展预期。结合全省电力缺口和调峰实际需求,每年分批安排100—200万千瓦建设规模,推动光热发电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实施“一项目一专班”机制,省市(州)两级相关职能部门全程护航,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项目高效落地。支持增量项目独立开展机制电价竞价,在稳定企业发展预期的同时,推动电价逐年退坡。研究出台容量补偿政策,保障项目合理收益,增强光热市场竞争力。

二是强化支持保障。完善光热发电参与电力市场的规则体系,支持光热项目发挥调节优势,构建多元化盈利结构。结合降低自身生产运营成本的需求,探索建设不超过光热装机15%的离网光伏及储能设施,助力提升项目整体经济性。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金融工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长期低息贷款等专项产品,降低融资成本,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三是推动创新应用。支持绿色算力企业、装备制造企业以绿电直连模式建设以风光热储为支撑的离网供电系统,拓展光热应用场景。积极推动30万千瓦等级光热电站建设,通过规模化示范项目推动技术路线成熟、建设运营成本下降,并逐步向60万千瓦等级推广。引导全省创新资源向光热产业集聚,支持开展高效聚光传热、高温长时储热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给予惠企政策。

四是深化国际合作。以规模大、调节能力强、技术先进的光热电站为载体,攻关核心技术、完善装备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核心装备及知识产权成果。鼓励企业以“青海实践”为基础积极“走出去”,重点在中亚、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光热资源富集地区,打造光热发电旗舰项目,推动我国光热发电技术、装备、标准输出,深化国际合作交流,提升青海光热产业的国际合作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锚定打造中国光热之都目标,全力推动《措施》落地见效,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落地。按照《措施》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组建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牵头完善光热相关价格政策,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牵头加强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等要素保障,省科技厅牵头深化关键技术攻关,省电力公司做好接入并网保障,确保各项举措切实落地。

二是组织项目实施。按照分年分批、稳慎推进的原则,今年计划优选一批独立光热项目,稳步推进30万千瓦等级光热电站示范建设,进一步坚定行业发展信心。加强在建项目动态调度,及时掌握推进情况,适时启动后续批次项目优选,确保项目稳定接续。

三是统筹产业发展。紧密跟踪国家光热产业政策导向、行业技术进步趋势和省内产业发展实际,加快研究出台青海省光热产业规模化发展实施方案,细化政策实施举措,持续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适配性,着力将光热产业发展成为我省经济新的增长极。

解读机关:青海省能源局

联系人:邹海翔

联系电话:0971—785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