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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积极推进光热发电项目建设,探索光热+一体化调度运营;支持新能源外送基地配套建设光热发电项目

3月3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新能源+”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通知指出, 到2030年,建成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新能源+”项目,集成融合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全省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基本建成。

统筹用好太阳能、风能、氢能、余热余压余气等多种能源,构建供电、供氢、供热(冷)、供气等协同联动的清洁能源供给体系。深化陇东南地区白龙江流域水风光一体化、甘肃南部清洁能源基地等项目研究论证,适时启动项目前期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存量新能源场站改造升级,采用绿电直连等方式直供就近新增用电负荷。积极推进光热发电项目建设,鼓励配置或预留电加热系统,探索光热与风电、光伏一体化调度运营。支持新能源外送基地配套建设光热发电项目,提升基地清洁电力外送比例。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新能源+”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发〔2026〕2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新能源+”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