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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统一容量补偿标准按185元/(千瓦·年)执行,《青海省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4月21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青海省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公告明确:

1. 2020-2025年全省系统总容量需求20920兆瓦,全省系统总可靠容量22788兆瓦,2026年度全省容量供需系数为0.92。

注:据此前征求意见稿,2023-2025年全省系统总容量需求22102.96兆瓦,全省系统总可靠容量21167.93兆瓦,2026年度全省容量供需系数为1.04。

2. 光热、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可靠容量核定。可靠容量=最大放电功率×可靠容量系数。可靠容量系数=(1-综合厂用电率)×MIN(满功率放电时长/系统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100%)。其中,系统净负荷高峰时段为系统净负荷最大高峰持续时段。

2026年光热、新型储能综合厂用电率暂按21.53%、10.39%计算,系统净负荷高峰时段取近3年净负荷高峰前3%时段最大持续小时数8小时计算。

3. 各类电源实行统一的容量补偿标准。初期容量补偿标准参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补偿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衔接现行燃煤燃气实际补偿标准确定,2026年统一容量补偿标准按185元/(千瓦·年)执行。后期,容量补偿标准按照回收边际机组全部或一定比例固定成本计算确定,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市场运行情况、机组建设成本等调整确定

注:据此前征求意见稿,2026年青海省统一容量补偿标准按165元/(千瓦·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