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选举,太阳能光热联盟践行的机制

时间:2019-07-15 18:11来源:国家光热联盟
  近日,科技部试点联盟联络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简报》2019年第2期将太阳能光热联盟的民主投票选举运行机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刊发。全文如下:
  太阳能光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自2009年成立起,就把民主投票选举产生联盟领导机构的方式写进《入盟协议书》。根据协议规定,联盟每三年召开一次理事长换届大会,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候选人由联盟理事单位自愿申报,候选人需满足竞选基本条件,主要包括:有从事太阳能光热行业五年以上经历,通晓太阳能热利用相关技术,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态势,在国内外太阳能热利用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等等。联盟秘书处负责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把关,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在联盟换届大会上作履职演讲和答辩。最后,通过全体参会理事代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民主选举产生联盟新一届的领导机构,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组成了理事长联席会议,是联盟的常务决策机构,在理事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行理事代表大会的职权。
  民主选举是社会组织内部实现民主化自律的非常重要方式,它不仅能够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有效发挥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更增强了社会组织加强自律的责任机制,加强组织发展的责任机制。太阳能光热联盟在制度和组织创新方面走了一条新路。2019年4月,联盟在北京顺利召开了联盟第四届理事代表大会,会上进行了联盟新一届领导机构竞选,最终产生了联盟第四届理事长1名和副理事长6名。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王志峰研究员全票当选太阳能光热联盟第四届理事长,他在竞选时表示:如果本人当选,我承诺将不遗余力地把联盟各项工作抓好、抓实,重点在内部交流、对外联系、标准编制、共性技术研究、跨界合作等方面加大力度,与理事会的其他同仁,共同为成员单位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对于未来三年太阳能光热联盟的工作规划,联盟新一届领导机构表示,将继续按照科技部等部委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相关要求,以及国家对联盟作用的期待,继续深化产学研、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的紧密合作,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的深度融合,乘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打赢蓝天报保卫战,继续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能源取暖等政策东风,不断强化太阳能热发电和太阳能供暖的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集行业之力,办行业之事,为行业服务,促行业发展”,为建立以可再生能源为核心的新一代能源体系作出更大的贡献。
  据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简报》目前已经刊发56期,主要送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农业部、教育部、人社部、国资委、中科院、工程院、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全国总工会等。(洪松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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